2008年6月13日 星期五

忍令移工健康權被剝奪嗎?

中國時報 2008.06.07  王宏仁、唐文慧

     新政府上任後,第一件有關的外籍移工政策,竟然是「加強預防行蹤不明外勞」,並且是放在所謂的「強化治安會報」來進行。其中引人注目的新措施,就是要求醫院通報無證移工,這種作法,一方面延續過去桎梏的移工政策,把藍領移工視為潛在的治安威脅者,另一方面,將來無證移工即使有重大傷病,也不敢上醫院求診,變成完全沒有健康醫療人權的群體。

     政府單位總是迷信更嚴格的移工政策,就可以降低移工不告而別;卻從不去問,為何這些移工要離開原來的雇主而冒著身家性命危險做不穩定且常是高危險的工作。NGO團體跟學者研究早就指出,產生無證移工的結構性問題,是高額的仲介費用、勞動契約不自由(例如不能參加工會)、惡劣勞動條件、沒有完整的公民權,而絕非貪圖較高的工資。移工被雇主虐待時,政府一直要他們「循正常管道」申訴,但政府有給他們足夠的資訊到哪裡申訴嗎?馬來西亞政府在移工入境後,會有一天的權益培訓營,台灣政府有這樣的制度來告知移工相關資訊嗎?

     目前箝制性的移工政策,把無證移工視為潛在的罪犯,但這是台灣社會的文化偏見,早已經有數字說明,在台移工的犯罪率,遠低於本國人。況且移工的居留身份不符合規定,並不代表他們就是罪犯,而即使是罪犯,也有基本的人權,有一定的法律與就醫保障,如今這個新措施,不僅繼續把無證移工當成罪犯看待,而且將其基本醫療人權完全剝奪。

     無證移工就醫,都是自費,對他們已經是一筆龐大的支出了,而未來假如醫院被強制要求通報無證移工,將造成他們不敢就醫的嚴重後遺症,不僅危害其健康人權,也將造成台灣社會公共衛生與防疫的漏洞,更可能降低整體社會的健康水準。試想,一個跨國來台的女性移工,可能因雇主虐待,或處於極度不安全和惡劣的勞動條件而逃脫。她如果生病,或因懷孕而需就醫,未來可能因為害怕醫院通報政策,根本不敢前往就醫。其危害不僅止於女性移工個人的健康,也可能造成流產,甚而波及胎兒,或影響未來新生兒的健康,結果只會增加更多醫療成本,造成更嚴重的社會問題。

     在瑞士,即使是無證移工,沒有錢而生病就醫時,也會得到醫療單位的照顧,且醫療單位不得詢問其居留身份,或者因為其居留身份差異而有醫療的差別待遇,更不用說要通報警政單位來抓人了。這是基於健康的基本人權需求,不會因為身分的差異而得到不同的對待。

     如果我們不能反思自己的文化盲點,便很容易相信主流媒體與政府的宣稱,認為管制無證外勞是治安考量,認為醫院通報政策是為了取締非法外勞保障合法。然而,無證外勞的形成因素是結構性的,這些已經深陷泥淖的移工,除了面對工作的不確定,勞動權益被剝奪外,新政府還要進一步剝奪他們的醫療人權,這種政策,只會讓人覺得台灣社會與新政府的外勞政策是殘酷嗜血,並且對弱勢者落井下石。

     新政府的勞委會主委是婦運出身,更不能無視眾多無證女性外勞可能因此成為政策的受害者。健康醫療是基本人權,我們不應該以治安為名,以保障本國人的工作為由,而剝奪這群外勞的醫療人權。

     (王宏仁為中山大學社會學研究所教授、唐文慧為中山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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